装修合同

时间:2024-07-13 20:45:51
精选装修合同范文合集五篇

精选装修合同范文合集五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装修合同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装修合同 篇1

购买方(甲方):

出卖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质量要求

乙方提供的产品应该符合下列质量要求:

1、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规定的“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环保标准,以及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其他质量要求,并提供相应产品质检部门的检验报告和出厂合格证、生产许可证。

2、乙方对其产品保修,保修期为品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保修期满后甲方享有终身成本价维修服务。

其他质量要求:

第二条交货时间与地点

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乙方负责将货物运送至约定地点,承担相应运输、保管、装卸费用,并在货物交付给甲方前承担风险责任,甲方在交货地点对产品质量、规格、数量验收,对于产品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乙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乙方在货物交付给甲方并验收合格后,凭发票一次付清。

第四条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品种、规格、数量,应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

乙方责任:

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在24小时内负责保修、保退、保换,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五条免责条款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由合同签订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地址:

电话:

授权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

年月日

乙方:

地址:

电话:

授权代表签字:(单位盖章)

年月日

装修合同 篇2

甲方:

签约时间:

乙方:

签约地点:

为规范住宅装饰装修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甲乙双方的条件:

甲方装修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取得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住宅装饰装修资质证书的单位。

2、装饰施工地点: 区 路 幢号 室。

3、住户结构: 室 厅 结构,建筑面积 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 。

6、本工程由 设计。

7、工期:工程期限 天,从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月 日竣工。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总价款: 元,税金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的,变更部分的工程价款另计。

2、合同签订两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60%,计 元。工期至木工全部收口油漆工进场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35%,计

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两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5%,计 元。

三、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

甲方工作

1、甲方开工前,应向物业管理单位或产权单位登记备案;确需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的,应当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鉴定和加固方案,经房产管理部门核准后,领取住宅装修许可单。

2、甲方应在开工前 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行为的协调工作。

4、指派 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项。

乙方工作

1、对甲方进行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 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

4、与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5、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四、材料的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清单》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或无法提供有关证明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经书面认可,可继续使用,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乙方提供的材料清单》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并应得到甲方认可,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环保要求或 ……此处隐藏4878个字……包工、包基础施工材料,甲方提供主材(见附表3:甲方提供

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5 工程期限工作日。

开工日期 (首期工程款到位后的第三天为开

工日期);

竣工日期 (按约定质量验收标准合格的日期

为竣工日期)。

1.6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元;

金额大写:

(见附表:预算单)

第二条 工程监理

本工程若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定合同《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书面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

3.1 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饰控制规范》

GB50325-20xx要求。

3.2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以下第种方式提供:

(1) 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

(2)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须双

方在每项图纸上签字方为有效)。设计费用详见报价单,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甲方义务

4.1 开工前三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电器等陈

设,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不对余留陈设负责。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承担其费用。

4.3 负责协调施工队正常施工过程中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 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禁止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1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4.5 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的开工手续;并承担物业部门的各项费用。

4.6 凡涉及4.4款的变动,甲方应当向物业部门或房屋管理部门提出来申请,由

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并交乙方备案。

4.7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工程过程中的材料和阶段性验收。

第五条 乙方义务

5.1 严格按甲方签字认可的图纸施工。

5.2 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保质按期完成工程施工。

5.3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规范。

5.4 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防火要求,由于施工造成火灾事故,由乙方承担,给甲

方造成损失的,负赔偿责任。

5.5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到不污染环境,不扰民。

5.6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齐有序。

5.7 工程竣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不包括专业保洁)

5.8 负责做好竣工交付使用前的成品保护工作(甲方委托他人进行其他施工项目

造成交叉施工除外)。

5.9 严格执行国家、本市及物业管理部门的强制停止施工和临时静音施工规定。

第六条 工程变更

6.1 甲方变更或增减施工项目时,应与乙方协商,双方签署《工程洽商单》(见

附表:住宅装饰装修工程项目施工变更表),明确调整的价款和工期的相应增减。

6.2 合同履行中的各项协商事宜、项目变更等均须由乙方施工代理人与甲方共

同商定并签署书面协议或《工程洽商单》,任何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无效。

6.3 工程增项或变更应适当顺延工期。

6.4 合同签定后,甲乙双方中任一方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须按合同额的20%

赔付对方违约金。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 由乙方采购的主要施工材料、设备,进场时应通知甲方到现场验收,如不

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甲方有权要求更换,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的,乙方无条件整修并承担其费用。

7.2 由乙方购买的主要施工材料、设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如需变更,

双方须先填写《变更洽谈单》,确认品牌及价格后,乙方方可购买,任何口头承诺无效。

7.3 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及施工要求的合格产品,

并按施工进度送到工地现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因甲方供料延误或发生质量问题、规格差异造成工期延误以及给工程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

7.4 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总局标准。

7.5 如甲方指定材料供应商,而材料发生质量问题,造成退换货、延误工期,

乙方不承担责任。

7.6 甲方委托乙方代购“主材”的,须在合同中列明“甲方委托乙方代购主材

清单”,并将全部款项交乙方。甲方未书面委托乙方代购而经由其他任何个人推荐或代购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 不可抗力;

(3)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本合同所指“工期”指符合国家及物管部门规定的准许施工的有效期(如

静音施工工期属非有效工期,应相应顺延)。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国家、物管部门禁止施工则工期顺延。

8.3 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

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4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或变更设计、增加工程量,合同工期相应顺延;因

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造成返工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9.1 双方约定本施工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327—20xx《住宅装饰装修工程

施工规范》。

9.2 装饰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严格按照GB50325—20xx《民用建筑工程

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标准执行。

第十条 工程验收与结算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 主要施工材料验收(开工后三日内);

(2) 隐蔽工程验收;

(3) 中期验收;

(4) 竣工验收。

10.2 隐蔽工程验收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中期验收指工程进度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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